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部门简介


党委办公室(校院长办公室、法律事务办公室)是校(院)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,主要职能是围绕校(院)中心工作,积极发挥综合协调、督查督办、服务保障等作用。

具体职责包括:

1.负责综合协调、贯彻落实校(院)党委、行政决策部署,协调党委各职能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。统筹指导建立健全校(院)各项规章制度。

2.负责校(院)年度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决议、领导讲话和综合性文稿起草等文秘工作;做好公文审核把关及公文处理等工作;负责校(院)保密、机要工作,承办保密委员会日常工作。

3.负责校(院)党委会、校(院)长办公会、校(院)综合性会议及重大活动等会务筹备与组织保障工作。

4.负责校(院)领导日常公务协调安排;重要公务沟通联络、组织协调、服务保障和来访接待等工作;负责行政办公楼接待室、会议室使用管理工作;负责公务用车管理工作;牵头并会同后勤管理部等做好职能部门办公用房分配。

5.负责校(院)党委、行政印鉴管理使用及用印审核,校(院)各类机构印鉴刻制工作;负责校(院)领导个人名章的管理和使用;负责校(院)法人证书的管理和使用。

6.负责校(院)工作运行的计划、调度、协调,对各部门、单位工作进行综合协调;牵头负责上级对校(院)的考核;负责对校(院)部门单位的考核;负责督查督办校(院)重要决定和重大事项;负责(校)院节假日、其他重要时间节点的作息时间、总值班等安排,协调处置重大应急工作。

7.负责校(院)信息收集、报送、公开等工作;负责对外信息、综合统计等工作;协助校(院)领导开展调查研究,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参考;负责办公自动化、信息化建设;负责校(院)文件信函收发、办公电话管理等工作。

8.负责履行校(院)法律顾问职能,为校(院)重大决策及有关事务提供法律咨询,参与校(院)重大项目论证和谈判;负责审核校(院)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及其它重要法律文书;协助领导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及12345政务服务热线,督促有关单位、部门落实领导批示意见,及时办结有关来信来访事项;处置校(院)合同纠纷,委派法律事务人员协助处理各类诉讼、仲裁事件。

9.负责校友联络工作。

10.负责协调设立校(院)非常设性机构、临时议事机构和工作专班。

11.完成上级部门和校(院)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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